2006年7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加强综合治理 创建和谐企业
宝石缝纫机集团董事长 阮小明

  随着农村日渐城镇化,越来越多的内陆地区劳动力离开土地涌向沿海地区,给沿海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。我认为,民营企业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,为政府分忧解难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  回顾“宝石”所走过的历程,我最深的感受是,我们历来注重通过综合治理来创建和谐企业。我们意识到,企业的和谐不是仅靠管理产生的,更重要的是从企业文化、精神等深层次方面入手对企业文化进行整合,用文化凝聚人心,引导员工参与综合治理和文化建设,共同创建和谐大家庭。
  我们认识到,员工遵法、守法是企业和谐的基础,而要让员工守法,必须先使他们懂法。我们定期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聘请律师、法律专家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。同时,我们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党工团工作结合起来,给全体员工传输“团结、互助”思想,促使员工学法、用法、守法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,从而为创建和谐企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。
  综合治理工作也给了企业丰厚的回报,几年来“宝石”从未发生过任何治安、刑事案件及消防、安全事故,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了,平安与和谐促进了“宝石”的快速发展。
  总结起来我的心得就是,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平安与和谐,企业的平安与和谐依靠于综合治理;通过综合治理创建和谐企业,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。